網紅「鬼王」教追女索54萬元罪成

2023-06-16 00:00

自稱「鬼王」的被告周柏賢表示,對罪成結果「睇得好淡」。
自稱「鬼王」的被告周柏賢表示,對罪成結果「睇得好淡」。

(星島日報報道)自稱「鬼王」的男網紅,2022年初在其網上頻道教授「全方位」約會技巧課程後,向兩名學員索取學費及換裝費,涉款逾54萬元。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名成立。裁判官陳志輝認為被告曾提供課堂予兩名事主,但從來沒有提及其他費用,屬嚴重誤導性遺漏,相當可能影響交易決定,並把案件押後至7月6日判刑,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
陳官裁決時指,接納包括兩名事主等控方證人的證供,認為他們是誠實可靠,同時隨時代改變,上課並不一定要課室及書本,重點是有否提供課程,而涉案全方位約會技巧課程等同將上課地點改為戶外。33歲被告導師周柏賢亦在影片表明提供「實戰培訓」及「頂級軍師」等,而據被告和事主之間的WhatsApp紀錄,被告曾着對方繳交「1 on 1實戰課程」費用,可見涉事費用並非「課金」,而是學費。
被告自稱受害人將提上訴

陳官續指,被告起初除了一次性款項外,沒有提及需要其他收費,其後兩名事主支付的置裝費,較原本的費用為高,屬嚴重遺漏,影響交易決定,而事主曾稱若當初知道需要支付額外費用,就不會報讀該課程,故認為被告是作出誤導性的營業行為,裁定兩項罪名成立。

被告聞判後表示不會求情,認為沒有誤導兩名事主,並反對控方提出的賠償令,強調案發時有兩人限聚令才不能繼續上課。被告稱自己才是受害人。陳官隨即押後案件至7月6日判刑,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以及屆時才會處理賠償令問題。

被告在庭外表示,尊重裁判官的裁決,但「稍後會作出上訴」,對於現時罪成的結果「睇得好淡」,相信法庭將有公義,「呢個只是初步判決書,上訴時會提出更加強而有力的證據」,且如無意外仍然相信自己。案件編號:ESCC 5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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